转厂出口退税
转厂指的是,在中国内地由合资企业或者外资加工企业生产加工的出口用产品,转向另一个在内地的合资企业或者外资加工企业进行组装、加工。从商品流通来看,‘转厂’在国内进行,属于国内交易。但是,因为生产加工的产品是出口产品,而且交易双方大多是外资或者合资企业结算都是在境外用外汇进行,所以‘转厂’被视为是加工贸易的一环。更多问题请咨询 深圳出口加工区转厂/退运返修顾问 李先生
转厂’加工始于1993年左右。1995年以后,随着香港的生产加工基地大量外迁,以及大型日资家电企业相继在大陆设厂,加速了大陆零部件加工产业的发展,使出口的‘转厂’加工运动,在珠江三角洲非常活跃。
由于中国对出口加工贸易实施优惠的税率政策,所以有些企业利用‘转厂’加工进行偷税、漏税,甚至把出口产品转为内销的不法行为时有发生,引起各方的关注。
企业间其中一个企业的加工成品是另一个企业的成品的加工料件,双方持各自的加工手册,分别填出口和报关单在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,这种一出一进的结转情形称为转厂。
简单来说就是加工复出口,是指由一个企业将海关监管的货物,转移到另一海关监管企业,并向海关办理监管货物的转移手续的行为。更多问题请咨询 深圳出口加工区转厂/退运返修顾问 李先生
此时,通过保税区,可以实现“转厂”操作,达成贸易交货;解决更多的 “转厂”:
1、一般企业销售产品给加贸企业要用“间接转厂”,就是供应商把产品出口到保税区,加贸企业再用加贸手册从保税区报关。这可以完全解决一般制造企业与加贸企业的转厂问题。同时,加贸企业是保税的,而供应商出口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出口退税。
2、同是加工贸易的两家工厂,因为隶属的主管海关不一样、手册备案的货物信息有差异,通过保税区操作,实现转厂交货的目的。双方工厂分别拿手册资料到保税区海关报关出口或,而且载货车辆入区不需卸货,当天即可出区通关,实现“一日游”操作(实际只需3个小时左右)。
3、加贸工厂供货给一般工厂,即出口转内销,也是“转厂”模式:加贸工厂将货物以手册保税核销的方式出口到保税区(深圳出口加工区),一般工厂则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征税国内。更多问题请咨询 深圳出口加工区转厂/退运返修顾问 李先生